新北仁康-申請下載

公告

新北仁康醫院病患申請病歷(含電子病歷)影本手續

當患者向本院請求提供病歷(含電子病歷)複製本,依醫療法第七十一、七十四條規定,提供病歷(含電子病歷)複製本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。其所需費用,由病人負擔。

當患者向本院請求提供病歷(含電子病歷)複製本,依醫療法第七十一、七十四條規定,提供病歷(含電子病歷)複製本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。其所需費用,由病人負擔。
(一)  本人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櫃台。
(二)   配偶及親屬(直系親屬、旁系親屬、姻親親屬)代為申請,並備妥委託書、委託人及受委託人雙方身份證正本(未成年請出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,以確認其關係者),始予受理。
(三)   填寫病歷(含電子病歷)申請書並填寫影印類別及份數。
(四)   繳交基本費200元及影印每頁5元。
(五)  以3~7日(不含例假日)工作天為原則或以郵寄方式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