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項目

收案條件

經評估府合全民健保居家護理收案之對象:
1.1病情穩定,能在家中進行醫護措施者。
1.2巴氏量表:60分以下者。
1.3有特殊照護項目:如更換導管、造廔口留置、三級深度以上壓瘡傷口等技術性護理服務。
● 經評估符合全民健保長期呼吸器倚賴患者。
● 不俯合全民健保給付條件但有醫療照護需求者,同意自費方式收案服務者。
● 家中距離醫院單乘計程車30分鐘內,或家屬能接受居家護理相關付費。

服務內容

1. 一般傷口護理(如壓瘡傷口換藥)
2. 一般身體檢查(量血壓、血糖) 
3. 檢體採集(尿液、血液、糞便…) 
4. 營養及復健運動指導 
5. 依個案需求提供護理指導
6. 提供有關衛生知識與資料
7. 各類導管更換及護理(胃管、尿管、氣切管)
8. 安排醫師定期訪診
9. 依個案需求提供適切的護理措施
10.介紹或轉介適當社會或醫療資源
11.提供一般照護衛教及指導
12.居家呼吸照護服務